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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绥德县纪委监察局通过编织廉政网络,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全程教育和监督。建设单位在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15日内向该县纪委监察局报送项目名称、工程规模、资金来源、招标方式等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与县纪委监察局签订重点工程廉政责任书,明确廉政建设责任,作出廉政承诺。在该县新闻媒体、施工场地公布建设单位承诺事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程结束时,建设单位就工程建设中遵守廉政承诺情况,资金、质量、施工安全监管情况等向县纪委监察局提交书面报告。
?(2007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