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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陕西省及时总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规范农村基层干部从政行为的新路子,逐步建立起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长效机制。
着眼于“帮”,建立干部包村的帮扶机制
在落实帮扶机制中,省纪委率先行动,共确定14个县和15个乡镇为工作联系点,集体指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省各市县乡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干部积极响应省委的号召,共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12205个,占全省县、乡、村总数的41%。在各级领导的工作指导下,一些地方的农村墓层
党风廉政建设搞得有声有色。延安市安塞县作为中央组织部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联系点,2004年率先在农村基层全面推行了党员为民办实事承诺和廉政承诺两项制度。
突破于“新”,建立管理制度的创新机制
一是全面建立“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各乡镇普遍成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或会计核算中心,村组的财务支出坚持严把“三关”,即民主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书记“双审双签”关,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关。延安市子长县马家砭镇任家塬则村两委会主动拓展工作思路,在村财务管理中实行“五制”做法,即村会计、出纳推选制,村主任、村会计、村出纳分工负责制,集体走账制,账目定期公布制,票据管理规范制。“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的实行,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降低了行政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建立和完善村
级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全省多数村成立了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议事小组,凡涉及到村民重大利益事项,村“两委会”均提交村民大会或民主议事小组讨论决定,使广大群众与村党员干部拆掉了“戒心墙”,架起了“连心桥”,建立起互相信赖的新型干群关系。三是建立村组干部向村民述职述廉制度。全省所有乡镇定期组织村干部向村民述职述廉,由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四是普遍开展了警示训诫工作。针对少数“大法不犯,小错不断”
的党员干部,适时进行警示训诫,积极预警防范,有效地维护了村组干部的形象。五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细则。为了提高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管理力度,各地分别制定出简便易行的管理细则,如明确规定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制度,实行“同城统一不接待,乡镇开办廉政灶,村上实行零招待”等,大大减轻了农村基层负担。
注重于“促”,建立检查考评的监督机制
一是明确检查考评的内容和标准。把各级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省委年度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年初进行任务目标分解细化,然后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量化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二是建立省纪委常委进行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工作机制。省纪委常委定期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向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的办法,加强了对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三是建立检查纠错机制。通过受理群众举报上访、平时抽查、季度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予以批评,问题严重的组织力量及时进行纠正,防止存在的问题不断滋长和蔓延。如西安市、安康市、汉中市制定了《村务公开考核办法》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评议办法》,采取倾听群众“说事”、邀请群众“议事”、聘请群众“管事”的办法,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使农民群众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防火墙”的作用。
融化于“情”,建立人文关怀的激励机制
宝鸡市千阳县从2003年开始,采取选考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使一批年富力强、勇于开拓的致富带头人纷纷走上村两委会领导的重要岗位。延安市认真落实村干部待遇有关政策。这些激励机制的建立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活力。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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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