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永寿县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推行阳光政务,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在全县党政机关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全县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各单位都在醒目位置作出服务承诺,并将工作流程、承办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事人所需提供的资料等内容制牌上墙,接受监督。
该县还积极开展机关效能监察,成立了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聘请了10名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开通了投诉电话。针对个别单位公款吃喝问题较严重的情况,该县把招待费支出作为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乡镇实行招待费零支出,县级部门的招待费实行公示制,每季度统计汇总招待费支出后,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通过效能监察,该县上半年招待费支出同比下降了21%。
?
(2007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