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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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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在“十一”期间,利用到商店、饭店的机会,顺便打听一下劳动者节日加薪的情况,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单位存在着降低加薪标准、以补休冲抵加薪、加薪要与效益挂钩、或根本不知道和不执行节日加薪规定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关单位和部门对节日加薪的规定宣传教育不够,企业的自律意识、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社会的监督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企业员工迫于就业压力,不敢反映这类问题;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也存在疏于监管的情况。

   实际上,劳动法早就对法定节假日劳动者的加薪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认真落实这些规定,既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也可增加企业自身信誉。节日加薪虽然数额不大,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注,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遵循的诚信、公平和法制的原则。尽管各类企业的性质有所不同,效益也有差异,但是,执行劳动法的规定,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无疑是政府和企业的重要责任。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对落实节日加薪规定意义的认识。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明确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有关人员的权利责任,切实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要加大群众和舆论监督的力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要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反规定的行为。当然,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掌握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理确定节日加薪的发放对象、标准,防止违规乱发加薪和补贴问题的发生。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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