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缘于上级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有些基层单位建立了名目繁多的“示范点”。诸如“党建工作示范点”、“村务公开示范点”、“村民自治示范点”,等等。应该说,建设“示范点”的目的,是为了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但在有的地方,在上级来检查工作时,为让其看到自己所做的工作成绩,只将检查组带到典型单位去,使上级同志难见全面情况。
诚然,抓重点带一般,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发展,是一条有效的工作方法。然而,有的单位不是以点带面,而是以点“代”面。示范点成了迎接上级检查验收,争“红旗”、争“彩头”的王牌,而把“面”上工作抛在脑后。“点”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面”上工作却不见起色,使以“点”带面走了调、变了形,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发展。
以点带面应当讲求实效,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而不能靠造数字、编表格应付上级。其实,再过硬的先进典型,也只能是一个或几个方面突出些,不可能一切都比其他单位好。倘若硬将其当作无所不能的“全才”,各项工作的“门面”,上级来检查什么工作,都朝那里带,只会逼着它去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不仅对典型本身建设和全盘工作不利,也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不论是先进单位还是先进个人,其精力都是有限的,不能苛求其时时先进、样样先进,那样只会造成典型单位和个人超负荷运转。因此,应当多体谅先进典型的苦衷,应当懂得“一朵鲜花装扮不出美丽的春天”的道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多数单位的工作跨入先进行列。从这个意义上说,以点带面不能搞成以点“代”面,不能把典型当“门面”。?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