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纪委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以来,杨陵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研,采取三项措施,狠抓落实,基层公务接待得到进一步规范,成效明显。
一是明确责任、财政补贴。按照要求,各镇办均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同时,区级财政根据各镇办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财政补贴,各镇办共计提供补贴13万元,有效的推动了全区乡镇“廉政灶”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是明确标准、账务公开。近几年来,为促进“廉政灶”制度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各乡镇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 “廉政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达到“四有”标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环节,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规程;严格规定公务接待程序,按照主管领导负责的原则,凡事接待必须进行接待登记并出具书面接待通知,按照每人每餐10元标准进行接待。各级公务人员用餐后,每人每餐要向乡镇食堂支付5元伙食费,超支部分由乡(镇)政府补贴。乡镇干部下村组一律不得参加村组、企业公款接待就餐等活动,各单位干部下基层一律在“廉政灶”用餐,不得到经营性饭店招待。规范财务公开制度。对接待费用每季度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控制报账程序。明确谁陪同谁接待谁经手签字,以保证报账的及时性、真实性。充分发挥镇办人大、纪(工)委、财政的共同有效监督作用,坚决杜绝进营业性餐馆就餐行为,严把接待费标准关。
三是加强考核、强化监督。区纪委将各镇办“廉政灶”运行管理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信访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并定期会同区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对各镇办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廉政接待制度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目前从运行情况来看,基层“廉政灶”有效遏制了公务接待中铺张浪费陋习,受到了了领导、干部、群众一致好评。公务接待费用明显降低,有效遏制了公款吃喝的歪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消除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的不良社会影响,提高了党委、政府公信度,密切了干群关系。今年以来,镇办平均接待各级公务人员4795人次,三镇两办共计约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