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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监督
杨凌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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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着力构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强化对县处级主要领导的监督,先后出台了多项制度办法。自2007年以来,示范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发生变动,都及时下达经济责任交接通知,要求限期交接。
  早在2006年底就已出台的杨凌示范区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明确规定县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免职、转任等,必须办理书面离任交接手续,离任和继任双方对需要交接的有关事项确认后,经组织、审计部门监交,在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书上签字,随后,再由审计部门对离任者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杨凌在执行该办法中做到三个明确:明确离任必交原则;明确基本程序;明确交接内容。离任者要交清“三个底”:资金底、资产底、决策底。从源头上界定双方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使移交者交得清楚,接交者接得明白。
  近期,管委会一变更职务的处级领导对记者说,我接的不仅是权利,更是一种责任。这一办法的实行,从源头上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也促进了示范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来源: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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