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全县驻村宣讲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县委要求,留坝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派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纪律规定》。
规定要求宣讲成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按时进村入户,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禁发生“走读”现象;突出宣讲工作重点,分层次、分步骤,不得走形式、搞突击;在宣讲过程中必须紧扣十七届三中全会主题,不得宣讲与党和政府政策无关甚至相违背的思想言论,不得随意散步个人政治言论;在下基层期间,不准迎来送往,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接受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准给基层群众增加负担。
规定还要求,凡是无正当理由不到位或工作不负责任、群众不满意,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留坝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