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从建立巡察机构、加强巡察力量、突出政治巡察等方面入手,扎实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力促取得实效。
建立巡察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8名,领导职数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正、副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主要承担巡察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职责。县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对巡察范围和任务、机构和人员组成、方式和程序、工作机制、纪律和责任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工作夯实了基础。
组建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力量。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选拔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能力突出、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储备兼职巡察干部。组建党风廉政巡察人才库,将正科级领导干部、县纪委班子成员、各室部办主任和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等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县财政、审计部门业务骨干全部纳入库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巡察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在第二轮巡察中,县委组建了八个巡察组,抽调16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任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24名业务骨干为成员,切实选优配强了巡察组人员力量,为巡察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坚定了良好基础。
突出政治巡察,确保巡察实效。聚焦问题导向,坚持用政治统领巡察各环节、全过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违反“六大纪律”、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不实、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规的典型问题和线索,力争问题线索找准找全,确保巡察实效。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形成巡察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后,提出处理意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情况的综合汇报,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县委巡察组7个工作日内将巡察情况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督促限期整改落实,确保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各巡察组认真梳理汇总,按照县委作出的处置决定,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分类处置,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