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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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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2日至12月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杨凌示范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1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巡视意见后,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 关于“个别基层单位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够,存在等靠思想”等问题。召开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与下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建立党委主体责任台账管理制度,逐级夯实各基层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问责力度,2014年度对12个单位进行了问责追究。

2. 关于“对有的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不够及时、不够严格,责任追究还存在‘失之以软、失之以宽’的现象”等问题。制定了《示范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暂行办法》,强化对案件线索的集体排查、定期分析和妥善处置。加大对镇村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去年10月以来,立案查处11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2人,震慑效果明显。同时,积极开展案件复查复核,确保处理到位。

3. 关于“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相对少,办案设施、设备不齐全”等问题。深化纪检机构改革,在纪工委内设两个处,加挂示范区巡查办牌子,调增了行政编制。建立了纪检信访等信息系统,推进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办案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同时,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规范纪委书记业务分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纪检干部能力水平。

4. 关于“机关各个部门和有些下属单位未设党组、纪检组,机关几个部门组成党支部,工作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结合机关党委换届,充实力量,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纪委作用。优化各部门党支部设置,推动落实部门“一把手”担任支部书记职务。

5. 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权力运行监督不够,在有些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中监管不力,存在围标串标现象”等问题。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办法,建立建设领域黑名单制度,不断规范招投标工作。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 关于“会议多、文件多,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还存在,进一步缩减会议、文件”等问题。实行会议报批制度,从严控制文件简报数量。今年以来,全区性会议、文件简报数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0%、11%和13%。

2. 关于“示范区机关有些干部缺乏担当,存在说得多、做得少,有时推诿扯皮”等问题。结合机构改革,科学界定部门职能职责,从源头上防止干部缺乏担当等问题发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重点整治慵懒散等作风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典型问题2件,处理16人。同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全区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四有”专题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等问题。

3. 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决策不及时,缺乏担当,中层领导执行力不强,工作推进不够扎实”等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明晰决策程序,夯实决策权限。加强了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关于“少数部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私设小金库、超范围发放奖金、个人租房费用报销”等问题。严格执行《示范区“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对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和杨陵区交通局运管所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8名当事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5. 关于“存在执行车改政策不够严格,个别人既享受车改政策,又使用公车的情况”等问题。对个别人员既享受车改政策,又使用公车的情况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对示范区参加车改单位的公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共收缴公车101辆,公开拍卖45辆。同时,积极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从严管理监督,杜绝公车私用。

6. 关于“群众反映在某些重大项目的决策上缺乏充分的考察、论证和评估,有的不切合杨凌‘农业’示范区的特点,有的不符合环保要求,有的只享受优惠政策、落地不生产”等问题。对近年来示范区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只占地不建设、不生产的17个项目提出了清理整顿意见。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专项检查,对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在2013年7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责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门进行专项整改落实,并要求公安局党委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未消化前不得提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多途径遴选干部,切实解决干部轮岗交流不畅、遴选途径不多等问题。同时,制定出台了《示范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考察材料署实名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巡视组移交信访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先后移交我区信访问题线索45件,截至目前,已了结35件,暂存3件,转立案6件(办结4件),正在办理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警示训诫2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033949;邮政信箱:杨凌政务大厦435室杨凌示范区巡查办,邮编712100;电子邮箱:yljgw@yangling.gov.cn。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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