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至明年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为: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各地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情况,如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筑工地设置建筑施工企业用工须知和务工人员须知告示牌情况等。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