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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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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及时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严格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不得向乡村基层组织、学校或向农民、学生摊派报刊征订任务;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二是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收费。严禁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严禁村级组织擅自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约束村民、管理村务。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不准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制要求村级配套。

  三是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所议事项须符合大多数农民需要,能解决亟待解决的问题;坚持民主议事程序,不搞形式主义;实施过程须让群众全程参与,筹资筹劳使用须透明公开。加强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四是健全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项目审核与监测等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截留平调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以及其他涉农负担案(事)件。

  五是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重点监控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落实。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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