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7月19日起,绥德县纪委监委组织9个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重点聚焦9个方面。由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停车收费等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由县住建局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开发商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合同约定交房,“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搞垄断,不动产办证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由县教体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上学难、入托难,中小学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以及教育工作人员利用稀缺教育资源以教谋私、以教牟利等问题;由县卫健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过度检查、过度用药,部分医护人员推销药品、医用耗材及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由县人社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人民群众“养老钱”“养命钱”等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由县民政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资金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以及以权谋私、优亲厚优等问题;由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群众反映的生态环保问题查处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环保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涉企乱摊派、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由县政法委牵头,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非法集资、高利贷、电信网络诈骗执行难等问题。
本次自查自纠要求各牵头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全程跟进落实。要求各部门“开门纳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将走出去下访、请进来座谈、岗位交叉互查、系统全覆盖清查、“大数据平台+人工”助查等结合起来,确保自查自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各部门要把发现的问题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查自纠不认真、不负责,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绥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