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关镇双垭村村主任梁其军担任村干部期间侵占集体农资直补资金8232.46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2、关口镇关坪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张纯军虚报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偿资金30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处理,违法所得已收缴。
3、棕溪镇康庄村原文书吴树乾虚报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2275.64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白柳镇唐家院村村主任毕淮民以他人名义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50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收缴违法所得。
5、麻坪镇钱河梁村党支部书记钱宝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群众礼金1000元,占用五保户承包地实施退耕还林并领取补助资金5680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将违纪资金退还当事人。
6、赵湾镇白杨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德业违规收取、私自保管集体林地流转资金2360元,且在上级明确要求整改的情况下不及时退还,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7、仁河口镇枫坪村村文书徐超截留、挪用集体退耕还林和粮补资金3097.8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8、仙河镇仙河口村党支部书记肖在弟违规管理列支村集体资金747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