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阴县在派驻纪检组“统派直管”改革工作中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边创新”的思路,逐渐走出一条业务分工专业、监督管理精细、考核评比科学的路子,派驻监督实效得到全面提升。
建立精细有效的管理机制。按照统筹力量、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将八个统派纪检组划分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三类,其中,3个组负责协调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3个组负责全县巡察和监督检查,2个组负责执纪审查,并实行定期轮换。各纪检组在分管常委的统一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又与机关各职能室相互配合,达到了“聚指成拳”的目的。通过室组之间的分工协作,使各纪检组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能力更加专业、工作节奏进一步加快,工作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同时,在机关党支部下设三个党小组,将职能职责相近的室与纪检组划分在一个小组内,充分利用党小组活动,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实践交流、疑难问题研讨等,使纪检组干部的精准监督执纪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如,执纪监督组联合县巡察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9件,撰写的《扶贫领域资金安全管理问题不容忽视》调研报告,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出台制度,堵塞漏洞。执纪审查组与机关三个纪检监察室协作配合,专职负责执纪审查,业务能力得到很大提高,2017,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92件,立案2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7人,各项指标同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建立顺畅管用的运行机制。在全县各部门设立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委员,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就主体责任落实提出建议、做出安排、强化督促、推进落实,各部门设立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配备1-2名专干,形成了主要领导思考谋划、分管领导安排督促、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求各分管党委委员和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之间的日常联系沟通,注重信息共享,着力打通纪检组与归口监督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通道,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合力。同时,不断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先后建立工作报备、列席会议、巡察检查、现场监督、质询评议、诫勉约谈等10多项保障派驻纪检组履职的制度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统派直管”纪检组与归口监督单位的深度融合,保障了“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如,责任制督导组采取月巡察、季点评、半年报告等方式不间断对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开展。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为了保障纪检组管理有序、履职有力、考核有据,及时研究制定出台了一套精细有效的管理考核机制,有力的保障了纪检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纪检组工作规则》,建立领导联系、各室(组)联动、“双向”评估、工作周小结、月点评、季汇报、年度述职述廉等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内容不同为三类纪检组量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执纪监督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执纪审查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执纪监督的日常监督检查、节点监督检查、督查巡察,责任制督导的督导协调、问责问效、抓点示范以及执纪审查的数量、质量、办案安全等主要工作内容细化为11大项24小项,并实行百分量化考核,作为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实效的重要依据,与办案津贴和绩效奖金发放、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挂钩,强化对纪检组和纪检组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出台《纪检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派驻纪检组干部任免、调配、选拔、培训、考核、权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坚持对纪检组干部高看一眼,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及时解决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纪检组干部的职级待遇,2017年,有3名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3名科员提拔为副科级,占全部纪检组干部的26%。同时,加强后勤保障力度,优先保证监督执纪条件,努力营造出进一家门成一家人的工作氛围。(作者系汉阴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编辑:弓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