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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调控,年内不得出台新的政府提价
项目,从严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另外,尽快落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和地方资金,给予
受成品油提价影响较大的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以适当补贴,确保其价格稳定。
陕西省物价局在《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近期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关于做好食用
植物油、成品油等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抑制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过快上涨,
省物价局将组织力量对月同比价格指数上涨较大的市、县(市、区)进行督察。
同时,停止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
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为了从严控制国家调整成品油
价格的连锁反应,尽快落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和地方资金,给予受成品油提价影响较大的农
村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以适当补贴,确保其价格稳定。
此外,适时适度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继续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液化气等群众生活
必需品和交通运输、冬季供暖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价格的监测。年内价格明显上涨时,
市县政府可对当地一些涨价幅度过大的商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差率控制、提价申报等临时
价格干预措施。各地对目前涨幅明显的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要及时动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各地物价部门要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
积居奇、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
食用油、肉禽蛋菜奶等产品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城市和农村地区道路客运
价格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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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