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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11月30日起,陕西省西安市审计局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后,都要了解案件线索查处情况,以确保审计决定的执行和落实。
该市实行审计跟踪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令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的事项;责令补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责令上缴各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归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责令冲转或者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审计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审计建议书的落实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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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