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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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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勉县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定军信用社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郑煜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2016年、2017年,郑煜亮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36000元、五粮液酒2箱、茅台酒1箱。2018年5月18日,县纪委给予郑煜亮撤销定军信用社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现金36000元、礼品折现15786元,共计51786元收缴,上缴国库。

2.元墩镇清明村村委会主任刘红艳违规操办酒宴问题。2018年4月26日,刘红艳在勉县定军山宾馆为其子阙海文操办婚宴,共办酒席19桌,收取礼金47050元;其中,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9人礼金1650元。2018年6月8日,元墩镇党委给予刘红艳党内警告处分。

3.阜川镇桃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姚平英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姚平英多次违规进行公务接待,购买烟酒,并将产生的接待费用4734元全部在村级财务核销。2018年7月1日阜川镇党委给予姚平英党内警告处分。

4.茶店镇马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张宏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张宏以工作中经常使用自己的车辆为由,每月在村级财务中报销燃油补助400元,共计报销6350元。2018年6月15日茶店镇党委给予张宏党内警告处分。

5.温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刘强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18年1月28日和1月30日,刘强分两批次在勉县定军山镇江滨路御膳佳缘酒楼为女儿举办满月宴,邀请本院全体职工及本辖区所有村医26人参加,共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900元。2018年4月26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刘强记过处分。温泉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王文杰、院长孙小奎未明确制止并纠正刘强违规操办满月宴,并接受邀请参加宴席。2018年7月16日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文杰、孙小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通过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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