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受贿86万的女贪官——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原乡长樊淑玲,11月2日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受审。先后庭审之前,她躲进厕所抱头痛苦;庭审中,高声喊叫“只是受贿而没索费”;而后,声泪俱下摆出自己的功劳;最后又辩称自己正准备把受贿款全部用于公益事业。这是这位经常在办公室里烧香拜佛,大大小小的“符”不离身的女贪官的自我保护术。当然她的“自我保护”没有得逞,在公正的法律面前失效了。
太凡贪官都有一套自我保护的办法,因为他们知道,虽有可能侥幸逃脱,腐败毕竟不是什么好事,一旦事情败露,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所以,他们想尽千方百计也要把自己“保护”起来,于是也就有了贪官的自我保护术。贪官不同,“妙法”各异。简要归纳如下:
一是隐蔽术。把自己隐藏得很深很深,越深越好。不光腐败行为不为人所知,腐败所得更是竭力隐藏。比如,受贿款化名存之,分而存之,或转移国外。
二是伪装术。把自己伪装成廉政干部的样子,虽然劣迹斑斑,却以廉洁自居,以廉政表现。处处讲廉政,时时讲廉政。河南一落马交通厅长不就提出“让廉政在高速路上延伸”吗?
三是扮穷术。把自己打扮成朴实的样子,虽然腰缠万贯,虽然背地里奢迷豪华,却不坐高档车,不置豪华房,不饮进口酒,不装名牌服,不派艰苦朴素的模样。
四是叫苦术。一旦被查处,叫苦连天,大喊冤枉,一幅受委屈的嘴脸。樊淑玲就是这种典型。或者声称自己不懂法,或者声称自己是被动而为,或者声称自己是偶尔为之,极尽诡辩之能事。
上述贪官“自我保护”术难免挂一漏万,贪官们会各有各的“绝招”。对贪官的保护术进行分析,有利于揭穿贪官的真面目,更好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还请诸位网友也来分析分析贪官的“自我保护”,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