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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腐界限模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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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斌受贿济贫本身就有一定的戏剧性,由此引发的争论更是让人深思。在余斌错与罪的问题法律遭遇了尴尬,人们出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也各执一词,众说纷纭。不仅余斌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有一种舆论也认为,余斌有错无罪,是个好干部。

  这让我突然意识到一个很可怕的问题,是不是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种“腐败认同心理”,在一些人的眼里,廉政与腐败的界限变得模糊了,失去了辨别是非、辨别美丑、辨别廉腐的能力抑或愿望?

  余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作为一名曾在反腐败专门机关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干部,收受贿赂22.5万元,虽然其中的15万元扶了贫,做了“好事”,却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洗清他的罪行的。我相信他本人也会承认自己的腐败行为,不会否认腐败分子的角色定位。可是,他多年的同事、市纪委副书记刘世军证明说,余斌“不贪钱财,只不过得罪了上级领导”。教育局官员冯刚则“理直气壮”地反问:“现在被查办的那些贪官,个个有车有别墅有情妇。余斌有什么?”

  这是对余斌表示同情、为余斌叫冤的十分典型的语言现象,是廉腐败不分的有力佐证。不论是他的老同事还是他教育局的下属,都把余斌这个腐败分子当成了好同事、好领导。在他们的眼里,余斌就是个好干部。

  教育局官员冯刚是以一种比较的态度为余斌鸣不平,他认为与有些腐败分子相比,余斌没车没别墅没情妇,没什么了不起。在他看来,有了车子,有了别墅,有了情妇才是腐败分子的特征。余斌什么都没有,有什么腐败可言?

  明明贪污20多万元,刘世军却说余斌“不贪钱财”。在他的老同事看来,也许这20多万元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刘世军也不是一个平民百姓,也不是一般部门的领导干部,而是纪委这个专司反腐败工作机构的重要领导成员。如果说冯刚的话还有几分“道理”,一个纪委副书记说出这样的话,持有这样的观点,不是太可怕了吗?

  小腐败不是腐败,腐败了做些“好事”不是腐败,这种看法不只存在于刘世军、冯刚,他们二人代表了社会上悄然滋生的腐败认同感,反映了廉政与腐败之间界限的模糊。这种模糊比余斌的腐败,比腐败现象的多发更为危险。?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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