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教育会议。全市各县区党政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的配偶,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的配偶,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枕边钟》。之后,260多名领导干部的配偶代表家庭郑重地在家庭廉政公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约定夫妻双方相互教育,营造廉洁家风。
古人云:“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且未正,焉能正人”,“妻贤夫祸少”。这些话很有哲理,意思是家有“廉配”、“贤内助”,可对配偶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则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重要关口,家风的好坏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坏息息相关。防腐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领导干部的配偶更是责无旁贷,相互警醒对方,不能贪污腐败而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庭。眼下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不择手段,如果“正面进攻”难以奏效,便挖空心思把“糖衣炮弹”瞄准领导干部的“后院”,在其家属子女身上打开缺口。如果家属利令智昏,就可能把领导干部送上邪路。显然,兰州市动员领导干部配偶到场签订家庭廉政公约,其宗旨和目的是“防腐到家”,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的廉政监督作用,使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结成反腐倡廉的统一战线;有利于推进家庭廉政诚信建设,及时提醒领导干部的家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利于营造健康的良好家风,促进社会风气清正。
其实,让领导干部的配偶在家庭廉政公约中充当“纪委书记”角色,这类举措在全国已不是什么新闻。实施这种家庭监督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目前尚无确切的信息反馈。不过,笔者心中始终有些疑问:究竟有多大效力,会不会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来看,不少贪官的家人千方百计“用够用活”来之不易的权力,夫唱妇随,同流合污,子女、亲属则依附权力的庇护大肆升官发财,甚至结成“一荣俱荣”的利益攻守同盟,互相纵容和包庇。
再说,领导干部每天都在接受警示教育,知道的正、反典型案例并不比配偶知道的少,报纸、电视、会议、文件比配偶说得更透彻,要论个人前途、儿女情长、家庭幸福之类的道理,领导干部更是不需要人教。倘若配偶在家里地位低下,说话的“分量”可想而知,更不要说阻止其为所欲为了。即使某些配偶廉洁意识强,说服能力也强,但对于权力观和价值观错位的领导干部来说,对“枕边风”未必言听计从,也未必会悬崖勒马。更何况,私下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其配偶未必真能了如指掌。那么,家庭监督就真的一钱不值了吗?非也!家庭监督最为有效的尖刀利器———检举揭发。当然,敢于使用这种方式的人微乎其微,除了“非常之人”,哪一个配偶会心甘情愿将腐败的爱人送上“断头台”,除非早已成为情感或利益上的仇敌。腐败行为不暴露,谁会自揭“家丑”?纵观近些年落马的大小腐败官员,有几个是因其配偶举报而东窗事发的?
签订家庭廉政公约,让领导干部的配偶少吹腐败的枕边风,多敲廉洁的枕边钟,可能会起一定的自警作用。其出发点是好的,但真要把防腐的期望都寄托于领导干部的配偶,无疑是主观“幼稚”,是一种反腐“乌托邦”思维,可能会混淆监管视线,削弱监管力度。事实证明,完善堵塞漏洞的法纪制度,保持监管和查处的高压态势,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失去腐败的机会和条件,更让那些敢于铤而走险的人付出惨重代价———这才是防腐的“杀手锏”。鉴于此,诸如签订家庭廉政公约之类的监督“软”措施,还是少搞些为好,以免有“作秀”之嫌。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