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署实名举报,有效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保护生态环境、助力规范市场投资环境工作,严肃查处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榆阳区纪委在公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的基础上,又迅速出台了《榆阳区关于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公民对“三个助力”问题线索进行举报,并给予相应奖励。
《办法》规定,对反映涉嫌扶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奖励,并对举报方式、举报人责任及义务、受理方式、奖励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凡依据举报内容查证属实,被举报人受到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的,实行一案奖1000元。
有奖举报仅限于署实名举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及“12388”举报网站等方式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检举控告所属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真实身份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并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有关违纪违规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举报线索应具体清晰,具备可查性,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调查。榆阳区纪委监察局接受信访举报的方式如下:来信地址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北路13号纪委信访室(402),邮编:719000;来访地址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北路区委402室;举报电话为0912-8135941;网络举报网址为http://shaanxi.12388.gov.cn/yulin/yuyangqu/
《办法》规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对失密、泄密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独台账动态管理,设立专册、单列统计,优先办理,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