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杨纪发〔2014〕9号和杨纪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庆节前后“五个一批”落实情况明察暗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庆期间,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一是突出重点进行检查。本次明察暗访主要围绕杨纪发〔2014〕9号和杨纪发〔2014〕18号文件中的有关纪律规定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组织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2.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务实过节情况,督查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3.查处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二是合理安排检查时间。本次明察暗访将从9月28日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国庆节期间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将组织力量对区内超市、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进行重点集中检查,对相对隐蔽的农家乐等场所也要安排力量进行抽查。同时,还要到税务等相关部门抽查公款消费开票情况。
三是积极创新检查方式。本次明察暗访将从杨陵区纪委、示范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及杨凌电视台等单位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和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示范区检查杨陵区,杨陵区检查示范区。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快查快办,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