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杨陵区纪委在杨凌示范区纪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两年来,通过案件查办挽回经济损失100.3万余元,追缴违纪资金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查办案件工作三措并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多渠道搜集案源线索。重视信访主渠道的作用,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梳理,确保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及专项治理,发现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信访、审计、财政、司法等执法监督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寻找案件线索。在区纪检监察网站设立举报电话,并对网络舆情实行24小时监控,收集案件线索,两年来共受理排查线案件线索58件。
二是创新办案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对案件查办工作高度重视,成立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案件亲自批示,重要案件亲自协调指挥,实行领导包案,全员办案,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坚持把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单位考核和镇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未按时完成案件查办工作的实行扣分制。积极发挥办案协作区的作用,对镇办重点案件由区纪委牵头,抽调异地办案人员协作办案,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坚持惩教结合。坚持查办案件与教育相结合,案件查办结束后,及时下发通报,并利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以案说纪”,对全区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如在查办网络贴吧反映的有关问题时,积极对网络反映问题予以正面回应,减少负面效应,从严从快处理违纪人员,并在全区范围通报,让干部引以为诫。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单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及时下发专项整治清理通知,真正使案件查办发挥查办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