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将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的行为进行清理。为此下发了“自查申报通知”,要求参与办矿的各级领导干部在8月31日内必须申报。 同时,强调榆林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准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煤的开发、开采、经营活动。凡是参与上述活动的,一个月内必须申报。逾期不报的,要进行调查处理并公开曝光。
文章来源:(榆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