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每年分期、分批向纪委全委会述廉。“一把手”述廉会,由全体纪委委员和组织、政法委、审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刹“四股歪风”、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述廉对象要亲自撰写述廉报告,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纪委全委会专门进行廉政询问,视情节轻重,进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述廉报告和廉政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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