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个人定调决定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范围包括: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编制的变动和确定;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重要项目的审批,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和矿产资源的开发、经营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行政审批事项等。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详细的会议记录,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表决。对于规避或不执行的党政机关“一把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示训诫。 “一把手”个人专断,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纪律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