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监察局以维护农村稳定为己任,2002年以来,全县15个乡镇纪委在县纪委的重视有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民和社会稳定的案件。截止今年年底,全县各乡(镇)共查办农村案件292件,涉及处分人数309人,其中涉及农村党支部书记89人,村委会主任47人,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和症结,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强化了以案施教,使案件查处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县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该县制定了《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强调乡镇办案全部实行“乡办县审”,采取每案必审,先审后结。由审理室严把案件定性、量纪以及程序关,检查室严把案件调查材料关,信访室严把案件组卷关,夯实责任,层层把关。对乡镇案件审理的具体要求是:两材料四报告齐全六看办案情况。两材料就是证据材料、事实见面材料。四报告就是看所认定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看处分依据的认定是否恰当准确,看处分人对认定的事实是否承认,看组织意见如何,看证据之间是否矛盾,看量纪是否适当、是否经得起考验。通过审理人员扎实把关,近四年来各乡镇办案数量大大增加,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没有一起上诉和复议的案件发生。树立了乡镇纪委工作的新形象,提高了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文章来源:(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