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六不准”是:一要维护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不准给项目建设设置障碍;二要严格遵守政法工作纪律,不准随意到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三要积极落实“三大纪律、八项要求”,不准刁难、坑卡客商和投资者;四要严格依法行政,不准乱收乱罚;五要积极处置突击性事件,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六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准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该县把“六要六不准”作为全县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六要六不准”,影响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与年终评选先进挂钩,实行 “一票否决”。
文章来源:(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