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新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之一,近几年来,渭南市华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尝试采用信访双向承诺制来规范信访举报,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信访双向承诺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实名举报时,和信访举报人互相做出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向信访举报人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优先办理、及时查结,调查处理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按期如实向举报人做出答复,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信访举报人向受理机关承诺,依法信访,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在调查期间不干扰调查、不多头信访、不搞非组织活动。信访双向承诺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实名举报后10日内与信访举报人双方相互做出承诺,签定双向承诺书后,受理机关按照承诺依纪依法展开调查。调查结案后10日内向信访举报人如实反馈查处结果。信访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要提供有关证据和线索,承办单位据此再做补查,如信访举报人对补查结果仍不满意的,而承办单位认为无需再查时,信访举报人可持答复意见书在15日内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渭南市华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双向承诺制,首先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法规政策和双向承诺制办理办法,积极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其次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办理实施办法》、《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和《信访举报承诺答复意见书》,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截至目前共实施双向承诺办理信件23件,件件按要求兑现了承诺。全社会依法信访风气逐步形成,重复访、多头访、越级访较以前明显减少,署实名举报比例明显上升,2005年比上年上升8.6%,2006年比去年同期上升为6.7%。通过实施双向承诺制,明确了受理机关和信访举报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将信访举报引向了规范化的轨道,促使群众依法合理信访,减少了重复访、多头访、缠访、闹访现象,有力地遏制了越级访,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文章来源:(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