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蒲城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作风建设重点问题整改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日不得酗酒、午餐不得喝白酒、不得利用公款进行吃喝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给予处分。
《实施意见》规定,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得参加上述活动。凡违反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有违反规定苗头的,将进行说服教育、坚决制止;对失察或者发现问题制止不力的,县纪委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据蒲城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督促这项规定落到实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宾馆、酒店、茶楼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在日前组织的两次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蒲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