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纪委、监察局针对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围绕受理、转办、调查、处理回访等重要环节,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考核,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施信访案件处理结果公示制,确保信访案件办结质量。渭南市各级纪委对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采取书面答复、群众带调回、党员民主生活会、政务公开栏、与举报人谈话、新闻媒介公布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实行“阳光信访”。为了使此项工作得以有效实施,他们抓点带面,选择了四起典型的信访案件,由信访室直接查处,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对这些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然后及时进行回访,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已公示的信访案件处理结果没有一起因群众不满意而重新上访,有效地提高信访件的办结质量。
推行信访听证会,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渭南市纪委对群众关注而且案情重大的信访反映、在调查结束后信访人对调查处理意见反馈后仍有异议的久拖不决的老案、疑难案,可能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苗头,需要以听证会形式化解的,认真稳妥地采取信访听证会的形式予以解决。听证会由对某一信访问题具有问题处理权、建议权的单位负责召集,通知信访人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由信访人陈述问题及要求承办单位公开处理过程、结果、有关调查证据及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然后双方发表各自的意见,相关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和政策进行评议,直至消除异议,形成共识。
实行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件调查,增强查办信访件的公正度和透明度。渭南市纪委针对一些集体访、联名访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群众仍然不服的信访案件,在涉及单位或村组选出2-3名熟悉内情、公道正派、有一定威信的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在调查前先组织群众代表学习相关的党纪法规和政策,明确职责、参与工作的范围以及应遵守的办案纪律,既要让群众参与办案,了解办案进度,又不能泄露案情。在案件查结后的反馈工作中,以群众代表像上访群众反馈案件查办情况为主,信访案件调查人员补充的办法进行,得到了上访群众的信任和理解。2005年全市共收到来信来访90件(次),全部及时予以办理,承办单位处理结果清楚明了,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