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为了切实把省委构建警示训诫工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强化廉政预警、动态监督和纠错挽救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对警示训诫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起草制定了《延安市党员干部警示提醒制度》、《延安市党员干部诫勉督导制度》、《延安市党员干部责令纠错制度》、《延安市警示训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延安市警示训诫对象线索信息报告制度》和《延安市构建警示训诫工作考核暂行办》等6个配套制度。其中,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三个制度,分别明确了实施主体、涉及对象的条件、实施程序等,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并印发各县区、各部门贯彻执行。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使警示训诫工作的实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实现了警示训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