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廉政考察。对拟提拔干部,县纪委考察并听取本单位干部群众对该同志廉政情况的评价。二是廉政测评。按照“廉洁”、“基本廉洁”和“不廉洁”,公开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三是廉政鉴定。县纪委根据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拟提拔干部作出廉政鉴定。凡未作廉政鉴定的,县委常委会不予研究。四是任前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和个别谈相结合的形式,由县纪委领导对新提拔干部学习、工作、廉洁从政等方面提出要求。五是廉政档案。就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建立廉政档案。六是廉政考核。县纪委年底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考核,把考核情况归入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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