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大要案件管理工作,强化各执纪执法部门在案件信息、调查、处理、移交之间的协作、配合,略阳县于2007年12月5日召开了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何祥君主持,县委副书记张正荣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学习并传达了市反腐败(案件)协调会议有关精神,并组织学习了《汉中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各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张正荣在讲话中指出,各成员部门和单位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并随时分析反腐败工作在一定区域内的动向,预防犯罪,做到关口前移。
何祥君要求,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传达好、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搞好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向领导小组随时通报情况。三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
管理,减少犯罪。四是各部门在执法中,不得推诿扯皮,既协同作战,又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推向深入。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