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西乡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十条纪律”加以规范。
一是明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二是对招标人进行了界定,指出临时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具备招标人资格;三是对代理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规定了投标人条件;五是提出招投标工作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六是强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招投标活动中应履行的工作职责;七是坚持依法行政,招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法定程序进行;八是对参与的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九是实行建设工程登记备案和廉政承诺制度;十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的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西乡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