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三项检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镇巴县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加强了领导,夯实了责任。
一是成立了由该县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劳社保局、城建局、扶贫办、国税局、地税局、社保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办公室,由监督检查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在领导小组下设国有企事业贯彻中纪委“七项要求”情况检查组、公务用车清理组、资金(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检查组三个工作组,明确了责任人、牵头人和工作人员,将“三项检查”工作任务及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成立了督查组,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负责,对“三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文章来源:(镇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