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地震波及我区,全区16个镇、乡、办事处普遍受灾。灾情发生后,上级组织、政府及时给我区下拨了一批抗震救灾款物。我区接收区内外捐款181万多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75.98万元。为使上级组织、政府下拨的各类款物以及接收的款物均能及时用于受灾群众,区民政局一是自5月12日起,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了救灾信息畅通。二是立即制定了《抗震救灾接收捐赠程序》、《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程序》、《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等几个规范文件,对抗震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都作了明确要求,有效防止了在救灾款物从管理到使用各环节出现疏漏或差错。
同时,为核准灾情用好钱物,先后6次组织人员深入全区16个镇乡办事处查灾核实,采用一户一表,受损房屋照片上表,群众评议,村(社区)、乡镇办事处领导签字盖章,受助对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等程序,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公开透明、准确无误。
文章来源:(汉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