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各级援建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镇巴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结对帮扶援建项目资金管理。
??? 一是坚持资金使用原则。援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援建资金必须由各相关乡镇开设专户,并将专户帐号报县委组织部及援建单位,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援建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情况,及时详细向社会公布、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 二是严格资金审批程序。援建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申请拨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人员签注意见后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帮扶单位无驻村工作人员的由联系村的领导签注意见后由乡镇长审批拨付。原则上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兑现。即:工程开工时拨付40%,工程竣工时拨付40%,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下余的20%。
?? 三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相关乡镇将项目实施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凭证、计划部门立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工程招投标合同(协议)、工程资金拨付结算单、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同时报送帮扶单位,自觉接受帮扶单位的监督。同时,加强援建项目资金管理,严把项目支出审核关,随时接受纪检监察、组织、民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援建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镇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