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地震波及火烧店乡全境,给全乡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灾害发生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救灾款物使用安全和发挥最大效益,有力推进了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管力度。救灾救济工作是阳光事业、德政工程,涉及面广,且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省利益。因此,乡纪委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管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真正受灾的群众身上。
二是建立了款物发放评议公示机制。对救灾款物的发放,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到村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按照重灾重补、轻灾轻补、无灾不补的原则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及时发放,确保款物发放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严格款物发放程序。乡纪委牵头对款物发放全程监督,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省市下拨的救灾应急资金,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恢复重建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确保受灾户足额及时得到救助。
四是建立了跟踪检查机制。乡纪委对发放的救灾款物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及时解决,确保款物安全有效运行。
截至目前,全乡1944间受损房屋已全部修缮加固完毕,19户重建户中有7户主体工程已全部结束,12户正在加紧施工,预计9月底前可全部完工。
文章来源:(火烧店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