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纪委监察局闻风而动、快速反应,查处四起在抗震救灾期间干部擅离职守、抢领和违规使用救灾物资的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县农经站站长熊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法院朱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城市监察大队杜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县中药材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姚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终止试用期免去试任职务。县纪委监察局对四起违纪案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有力地促进全县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