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采取三条措施严肃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合理使用。
一是严明纪律规定。以县上两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村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接收、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做到手续完备、层层审批、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及时公示,做到阳光救灾、廉洁救灾。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孟晓东任组长、副县长杨继荣任副组长的南郑县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监督领导小组,并在县监察局设立办公室,从县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抽调16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县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在乡镇醒目处公布乡镇纪委书记本人的电话、县纪委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5月30日,省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发放工作进行检查,给予了较好评价。
三是加大纪律教育。在6月2日召开的全县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会上,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打好预防针。
文章来源:(南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