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镇巴县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一是明确承诺对象:各乡镇及站所、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是改进承诺方式:即,四位一体,分步实施。1、诺廉,年初结合廉政教育,各班子成员要向党组织提出廉政承诺书,经党组织审定后,向党员和群众先公示,无异议后再公开。2、践廉,领导干部要按照廉政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3、述廉,每半年或每年年底,领导干部必须在有本单位干部职工、下属单位领导或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村干部进行“双述双评”。4、评廉,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对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承诺情况进行测评。并强化测评结果运用。三是充实承诺内容: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3、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4、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5、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6、不违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限酒的有关规定。7、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8、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9、不“跑官要官”,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10、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其中,乡镇涉农站所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承诺内容还应包括:对党的政策执行不走样;对群众要办的事不推诿;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违规擅自处置;不利用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优亲厚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家庭、宗族势力影响决定涉及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在入党、征兵方面搞权钱交易。四是严格承诺监督:执行报告制度、坚持监督检查、严肃承诺纪律,确保廉政承诺制度得以扎实推行。
文章来源:(镇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