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县委书记胡平安强调,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改进作风、推进灾后重建,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研究决定,聘请15名正科级党员干部担任党风廉政巡察员,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巡察工作;会议讨论审定了关于对两个部门、两个乡镇进行巡察的工作方案。
会议对今年巡察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一是巡察工作组要在突出工作重点上下工夫,确保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今年灾后重建实际,在确保完成巡察工作任务的同时,突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检查。二是巡察工作要全面客观反映被巡察单位实情,对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及发现的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经过一定程序及时向县委报告。三是巡察结束时,巡察组要向被巡察乡镇和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回访。四是要将巡察工作结果作为干部交流任用、奖励惩处和被巡察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五是要将巡察中发现事关被巡察单位甚至全县工作大局的问题,提请县委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对涉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交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六是要在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工夫,认真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工夫,逐步完善巡察工作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略阳县纪委党廉室 梁海平)
文章来源:略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