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双审双签”制,抓好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集体债权债务管理等项目的监管,不断完善用制度制权、理财、管事的工作机制。二是抓好村务公开与民主理财,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专项资金使用等热点问题全部纳入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内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强化对村级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重要经济活动秩序,凡是村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发包、租赁、转让,村级水利、道路建设等重大事项,一律经民主决策后由镇村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运作,杜绝“暗箱操作”。
文章来源:(城固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