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切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宝鸡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将查办涉粮案件与加强粮食系统警示教育、制度完善、系统治理等贯通融合,持续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向深入。
加大“惩”的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紧盯粮食收购、储存、轮换、运输、销售全链条及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责、权、利”,聚焦可能形成腐败的风险点和隐患点,集中梳理排查人、财、物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纪巡审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重点对“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弄虚作假、监管不力、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靠粮吃粮”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态势。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立案审查调查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追回经济损失389万余元。
注重“治”的效能,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将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针对查办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粮食系统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责任不到位、制度执行宽松软、干部党性修养缺失等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等持续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守护大国粮仓的制度堤坝。同时,重视常态化监督,推动纪检监察与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管、审计等专业化监督的工作融合,织密监督网络,提升监督质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全市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推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327个,督促建章立制278项。
发挥“防”的功效,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加大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惩处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谈心谈话、印发案件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教育等形式抓好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体谋划和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警示警醒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粮食领域的公职人员,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知止知耻。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警示教育359场次,接受教育8300多人。(宝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