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某等3人已丧失领取待遇资格,还在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其中有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问题又是怎么产生的?”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条线索,岐山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立即对问题展开调查。
为尽快查清问题,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立即走访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开展谈话。随着案件深入调查,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发现岐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蔡家坡镇相关工作人员对养老保险金应发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审核把关不严,违规通过了已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人员的资格年检认证,至案发共计违规发放13874.94元。最终立案查处6人,组织处理8人。
针对发现的问题,岐山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县人社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对系统单位存在的监管漏洞、工作作风等问题,认真开展剖析,通过采取数据比对核查、加强“人防”、突出“技防”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社保领域审核、审批等环节风险,严格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各类社保基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岐山县纪委监委将坚决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将督促引导、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贯穿于工作各环节,会同人社部门做深做实社保领域专项治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心坎上”。(岐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