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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制订《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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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落实《党对监督条例》,充分运用执纪执法等部门工作成果,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咸阳市制订《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
  干部监督信息交流的对象为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市属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协管单位领导干部。干部监督信息主要交流以下内容:一是执纪执法机关对涉及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对象的案件查处情况;二是执纪执法机关和审计、信访部门在履行职责中涉及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对象问题的有关情况;三是其它需要交流的信息情况。
  干部监督信息交流的形式,主要采取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和市审计局。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一次干部监督信息,一季度召开一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报干部监督信息交流情况,分析研究干部队队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议定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的措施。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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