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略阳县委认真贯彻省市巡察工作要求,从加强巡察机构建设、加强巡察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巡察进度督查指导三个方面推进巡察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巡察机构建设。5月份以来,略阳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和市编办关于建立巡察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正科级建制,解决行政编制7名,配齐了2名领导班子成员,已选调业务干部1名;成立三个巡察工作组,每组5人,共从县直相关部门单位抽调干部15人。在县人力资源大厦调整办公用房8间,配齐了办公设备,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根据省市巡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略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并积极建立和完善巡察办内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工作运行,为全县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夯实了组织基础。
二是加强巡察业务培训。为确保全县首轮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县把提升巡察办干部和巡察组人员业务能力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巡察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促进第一轮巡察工作精准发力”的要求,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举办全县首轮巡察工作人员培训班,重点就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内容、巡察工作重点、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等业务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使全体参与巡察人员加深对巡察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掌握了巡察工作业务知识。同时,该县积极选派县委巡察办领导班子成员、业务干部参加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培训会,准确领会上级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指导和推进全县巡察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全县巡察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巡察进度督导。首轮巡察工作启动后,该县迅速制定印发了《2017年县直部门单位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巡察公告、对外公示举报电话、邮箱,组织三个巡察组工作人员进驻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定期带领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巡察办三个巡察组办公地点了解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解遇到的实际困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指导工作开展。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目前,该县首轮巡察工作推进平稳,初步收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