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机构组建、人员选配、前期筹备和首轮巡察开展上,深度谋划、用心用力,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把党内监督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有效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组建专业队伍,夯实巡察基础。根据中省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宜川县于今年3月15日组建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科建制,编制5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具体负责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保障联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截止目前,共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工作4次,五人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5次,巡察动员培训会2次。制定印发了《宜川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宜川县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中共宜川县委巡察工作人员抽调管理办法》和《宜川县2017-2022年巡察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从总体要求、方法步骤、主要内容、范围对象、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明晰,系统地说明了“巡察啥、咋巡察、谁巡察”等问题。
确立科学机制,确保标准巡察。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原则,从纪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政法机关等相关单位,抽调150名同志入了巡察人才筹备库。并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巡察计划,有的放矢的进行巡察。每轮巡察设有3-4个巡察组,每个组分别有组长1名、副组长1名、巡察员2-3名,承担巡察任务,向巡察领导小组负责报告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坚持避开同一地域、同一系统人员不参与巡察的原则,保证巡察工作不受人为因素干扰。进驻巡察前,由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巡察组成员就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业务、巡察工作纪律要求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从体制上健全工作标准化,科学性。
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巡察务实高效。县委巡察办在总结第一轮巡察工作的基础上,对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巡察对象、巡察任务、机构职责、巡察方式及时间安排、巡察程序、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进一步进行了全面规范,强化政治巡察,增强巡察的针对性时效性。3月份第一轮巡察,3个巡察组分别对一个乡镇四个部门进行了巡察。巡察发现,秋林镇瓦俭行政村村主任李某收受王某、贺某、陈某等四人钱款共计20万元,试图帮助2015年“宜川121枪案”当事人减刑。这一情况巡察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经批示,此线索由公安局调查处理。目前,已为王某等四人追回钱款十七万四千元。
宜川县第一轮巡察,共发现三大类、十二方面的问题82个。第二轮巡察一个乡镇,八个单位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